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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党委召开校内第三轮巡察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07日 17:23 发布者: 陈璨

音乐学院党委按照学校党委第三轮校内巡察工作、第四轮意识形态工作校内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5月3日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全体成员、音乐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音乐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会前,学校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牟光波同志与音乐学院党委书记刘志华同志进行沟通,传达了学校党委书记车滨同志关于校内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

会上,牟光波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校内巡察的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校内巡察,督促指导音乐学院党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督促音乐学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知责、明责、尽责,奋勇当先、实干担当,坚决履行好职责使命。通过巡察,努力推动音乐学院能够解决一些过去想解决而没有下定决心去解决的问题,办成一些过去想办而没有下定决心去办的事,使党的领导和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班子整体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人心得到进一步凝聚,更加具备向更高水平迈进、向更高层次发展的条件和潜力。二是要把握政治定位,明确校内巡察的重点监督任务。聚焦音乐学院党委的职能责任,重点监督音乐学院党委在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有关要求、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情况。巡察组将通过调阅资料、个别谈话、问卷调查、实地查访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校内巡察任务。做好本次巡察工作,是巡察组和音乐学院党委共同的政治责任。音乐学院党委要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合力。巡察组将严格落实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的工作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或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该上报的一定及时上报,该移交的一定及时移交,绝不隐瞒事实,决不通风漏气,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监督权。

刘志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定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学校党委的工作安排,把这次巡察作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严肃对待,主动接受巡察,自觉接受检查,诚恳接受监督。在工作上全力支持配合,将以严肃的政治纪律和责任担当,主动协助,积极配合,坚决支持巡察组的工作,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坚决配合巡察组高质量完成这次巡察任务。积极畅通巡察组同干部师生的联系渠道,严守工作纪律,深刻查摆问题,如实报告情况,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在整改上确保及时到位,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 把立行立改、边查边改贯穿接受巡察的全过程。坚持“两不误、两促进”,把接受党委巡察、抓好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落实学校工作任务和学院发展目标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对音乐学院党委的巡察,从5月上旬开始,至6月10日结束。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来访接待室,设置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