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流程

音乐学院学生管理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6日 15:17 发布者: 佚名

   随着我院在校学生规模的不断扩大,为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学生的成长成才,加强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积极完成各项任务,提高学生管理水平,开创我院学生工作的新局面。根据学校有关学生管理制度,现明确以下工作流程,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循:

一、学生证办理工作流程
新生入学人数确定后→到教务处领取空白学生证→各班级到院办公室领取空白学生证→班主任、辅导员指定专人统一填写→收回并送院办公室→上交教务处加盖公章和注册章→班主任、辅导员发放给学生。

二、学生注册工作流程
   学生填写信息→辅导员审核签字→收回送院办公室→上交教务处加盖注册章。

三、学生保险理赔工作流程
学生本人写出情况说明并递交相关凭证→班主任、辅导员核实、签字→院分管辅导员报学生处→学生本人到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四、学生请假、销假工作流程
1、请假:填写《音乐学院学生请假单》→班主任、辅导员批准(3天以内)→班主任、辅导员以及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批准(一周以内)→班主任辅导员和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批准以及教务处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分管院领导批准(两周以上或休学)。
2、销假:假满返校时到院团总支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五、学生休学、退学、复学审批流程
学生填写申请表(一式四份)→辅导员签署意见→院领导签字盖章→学生处签章→教务处签章→学校分管领导签章。
 
六、奖学金评定工作流程
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班主任根据有关规定确定获奖名单→填写相关表格→院汇总、审核→院学生工作管理小组审批→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系部公示→学校表彰。

七、各项评优工作流程
每学期开学初→班级民主评议→院汇总、审核→院领导签字→院学生工作管理小组审批→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系部公示→学校表彰。

八、学生处分
班主任上报→院给予初步意见→院学生工作管理小组审批→学院提出处理意见→报学校主管部门→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学校主管部门发文→学生本人签字。

九、勤工俭学工作流程
学生填写勤工俭学申请表→院审查并签署意见→报学生处审批。

十、特困申请以及贫困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学生入校后凭家庭经济状况证明(须有乡镇或街道办民政部门公章)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建特困生档案→报学校资助管理部门。

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新生:
学生凭三级贫困证明(村、乡镇、区县三级民政部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家长共同向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开学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将学生受理证明信息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2、在校生(仅限山东省内生源):
学生持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和个人申请向所在学院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学院初审合格后将申请学生信息录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学生登录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出贷款申请,下载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二份)→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学生证等相关证明到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开学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将学生受理证明信息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3、山东省外生源学生:学生凭家庭经济状况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证明与家长共同向生源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开学后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学院→所在学院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收齐后统一交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将学生受理证明信息录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

十二、学生心理健康工作
三级网络(班级建立特殊学生档案)→二级网络(学院设立心理咨询室)→一级网络(校心理健康辅导中心)。

十三、走读学生手续办理
每年6月份,学生本人提交走读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班主任核实、签字→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实盖章→报校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

十四、毕业生就业签约工作流程
(一)省内就业
1、师范类毕业生:在山东省教育厅就业信息网搜寻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发送个人简历→用人单位发出面试通知→面试合格→用人单位发出签约通知→毕业生登录就业信息网应约→用人单位打印协议书、盖章→学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毕业生协议书寄送用人单位→签约完成。
2、非师范类毕业生:在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搜寻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发送个人简历→用人单位发出面试通知→面试合格→用人单位发出签约通知→毕业生登录就业信息网应约→用人单位打印协议书、盖章→学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在协议书上加盖公章→毕业生协议书寄送用人单位→签约完成。
(二)省外就业
在就业信息网上提出省外就业申请→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批后发放纸质《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携带协议书到用人单位签约→回校加盖学院、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寄送用人单位。

十五、其他有关工作
本工作流程中未列出的,按照具体通知有关要求办理